校企合作与技能培训中心是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和技能培训的职能机构。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引进,校企合作基地的开发和管理,负责技能培训、技术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校企合作工作

1.贯彻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校企合作工作,做好各类合作引导和服务工作,制定和执行校企合作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关工作台账;

2.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科研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和措施,为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服务;

3.负责为二级学院联系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或相关单位,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为企业与教学系部开展项目开发、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搭建平台;

4.组织和协助二级学院与企业合作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监管和监督。主持校企合作签约仪式,统一制作、颁发、管理校企合作基地牌匾。

二、职业技能培训及认定工作

1.负责学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增强社会化培训力度,开发各类培训业务,并做好培训组织安排、培训项目成本、利润核算分成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认定考试、操作考核以及办证发证等日常事务。

三、负责新增职业(工种)、晋升职业(工种)等级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宣传、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安全卫生、考勤等工作。

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配合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工作。